一次公示(宝丰产业基地项目-网络公示)
河南(宝丰)高分子表面处理产业基地项目(重大变动)
环境信息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现就河南(宝丰)高分子表面处理产业基地项目(重大变动)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告如下,以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河南(宝丰)高分子表面处理产业基地项目(重大变动)
项目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平顶山市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
建设内容:主要建设电镀车间、污水处理站及配套公辅设施。建设镀金线、镀银线、镀铬线、镀铜线、镀镍线、塑料电镀线、镀锌线、镀镉线、镀锡线、电泳线、阳极氧化线等共118条,其中一期111.25亩建设48条,二期211.10亩建设70条。年电镀生产能力约676.5万平方米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河南中海盛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商酒务镇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
联系人:刘总
电话:0375-6237777
三、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: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471039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江西路8号
联系人:马工
电话:0379-64818193
传真:0379-64819222
电子信箱:363332686@qq.com
四、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状况,识别环境影响因素,确定评价因子、等级和范围;分析工程污染因素,确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强度、方式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;通过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,明确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;预测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,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,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、可行性,明确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,提出总量控制目标。根据上述工作,提出评价结论与建议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,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